上交所网站2月24日显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或“发行人”)成为在交易所市场首家披露发行公告的碳中和绿色债发行人。据悉,此次上交所推出的“碳中和绿色债”作为绿色债券的一个子品种,其募集资金将主要使用于经认证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产业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碳中和项目的贷款等,通过节能减排、充分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方式,减少碳排放,持续致力于推进绿色发展。
根据公开募集说明书,国家能源集团此次发行的债券名称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债券规模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债券发行期限为3年。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国家能源集团拟将不低于70%的募集资金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产业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碳中和项目的贷款,其中碳中和项目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的相关标准,且聚焦于碳减排领域;剩余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最新一次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国家能源集团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公开资料显示,国家能源集团拥有煤炭、火电、新能源、水电、运输、化工、科技环保、金融等8个产业板块,是全球最大的煤炭生产公司、火力发电公司、风力发电公司和煤制油煤化工公司,已具有12年碳资产管理业务经验。
2017年-2019年,国家能源集团营业收入分别为5053.99亿元、5371.66亿元和5541.4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33.86亿元、505.22亿元和556.36亿元。2020年前三季度,国家能源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853.11亿元,实现净利润428.46亿元。
此外,2017年-2019年,国家能源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07.45亿元、1924.85亿元和1725.43亿元。分析人士称,发行人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且呈波动上升态势,体现了公司主营业务有较强的现金获取能力。国家能源集团较强的经营实力和资源整合能力,能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较强的保障。
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期碳中和公司债券的发行可使得国家能源集团可以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助力自身转型发展,助力发行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进而为整个能源行业实现碳达峰、助力碳中和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与引领作用。在碳中和目标下,预计未来几年内发行人将持续推进公司清洁能源规模化、化石能源清洁化、能源产业智能化发展,而公司低碳清洁能源业务的布局和实施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以支撑其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