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约记者 洪曙光 通讯员 汝杰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关于征集地质工作相关专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地质工作专家,确保全省地质勘查活动信息公示检查工作顺利实施,有效提升地质工作项目专家审查质量。
《通知》提出,主审专家和评审专家推荐共同条件有两条:一是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责任心强,能够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履行专家职责;二是熟悉安徽省地质工作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此外,主审专家还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或通过同等相关专业资格认证,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牵头负责项目具有较强影响力,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研究成果;在相关专业领域获省级以上奖项;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中国地调局首席科学家、工程首席专家,李四光、黄汲清科学技术奖等重要奖项获得者优先。评审专家也需符合以下条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并具有副高级工程师职称或通过同等相关专业资格认证,在本专业范围具备较强的业务水平;主要负责项目3个以上,成果评审优秀项目1个以上。
《通知》要求,推荐专家为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专家库在库人员,并注明在库专业及研究方向;推荐专业包括地质调查类、矿产勘查类等相关专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筛选,择优上报,名额据实确定。
《通知》强调,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专家论证、优选确定后,纳入“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地质勘查活动信息公示监督检查专家库。地质勘查活动信息公示检查工作所需专家从该库中随机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