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从省水利厅获悉,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岩溶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等规定,省政府公布了我省岩溶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
岩溶水指赋存于可溶性岩层的溶蚀裂隙和溶洞中的地下水,其最明显特点是分布极不均匀。因岩溶水并不是均匀地遍及整个可溶岩的分布范围,而是埋藏于可溶岩的溶蚀裂隙、溶洞中,所以往往同一岩溶含水层在同一标高范围内,或者同一地段,甚至相距几米,富水性可相差数十倍至数百倍。
在我省,岩溶水禁采区有哪些?高速铁路路基两侧各200米范围、地铁(轻轨)控制保护区范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保护范围、河道堤防和护堤地、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重要文物保护区范围等均为禁采区。
综合考虑岩溶水系统分布、超采程度、综合治理难度、采矿业现状等因素,省政府将辉县百泉泉域超采区全域和新登禹采矿超采区、荥巩采矿超采区部分区域划为岩溶水限采区,总面积3773平方千米。
根据省政府《关于公布岩溶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的通知》要求,在岩溶水禁采区,严禁增加岩溶水取用水量,在岩溶水限采区,严格限制增加岩溶水取用水量(矿井应急排水除外)。同时要求,采取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措施,持续提升矿井疏干水和各类污废水的综合处理回用能力,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优化岩溶水禁采区和限采区水资源配置结构,开辟新的供水水源,为水源置换、岩溶水压采等提供条件。(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