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煤监局召开2021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系统总结了2020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云南煤矿2020年安全生产实现“一升三降”
2020年,云南煤监局整体推进煤矿安全管控和产业转型升级,有效促进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好转。全省煤矿累计生产原煤量同比上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下降。全省煤矿连续81个月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一升”
2020年,全省煤矿累计生产原煤5332.44万吨,同比增加21.27万吨、上升0.4%
“三降”
2020年,全省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9人,同比减少10起、15人,分别下降66.7%、62.5%。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1起、3人,分别下降50%、37.5%
2020年,全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169,同比减少0.283、下降62.6%
云南煤监局积极向云南省委省政府作专题报告、提出相关建议,推动全省煤矿整治重组和转型升级。全省煤矿从2020年年初的433处减少到222处、减少49%,3个州市、16个县区整体退出,年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下小煤矿提前“出清”;建成全省第一个煤矿智能化工作面,增加综采综掘工作面77个、一级安全标准化煤矿1处;建成瓦斯治理、安全培训等示范煤矿16处,推动建成县级示范化煤矿6处。
云南煤监局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收到实效。一是聚焦监察执法职责。全局监察员累计到煤矿监察9349天,监察煤矿914矿次,查处事故隐患5548条,下达执法文书5544份,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典型案例30个。二是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全覆盖”监督检查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送达建议书、意见书58份,督促指导监管执法;召开省级监管监察部门联席会议2次,项目化研究解决重大问题16个。三是严肃查处事故。关闭事故煤矿2处、追究刑事责任9人、党纪政务处分20人;开展事故警示教育15次、约谈8次,发送事故通报5次、警示信息6次、26310条。四是坚持严格行政审批与热情服务结合。停止办理年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下煤矿行政许可事项,累计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18个、延期36个、变更40个、注销57个。
云南煤监局多措并举,着力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完善监察员点对点联系服务指导煤矿机制。全年累计联系指导8272矿次、提出建议意见12341条,现场联系指导766矿次、提出建议意见1218条。二是加强煤矿安全培训教育。累计培(复)训煤矿各类人员28900人,首次举办“五职技术人员”技能提升培训、事故煤矿和存在重大隐患煤矿负责人“靶向”培训。三是组织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督促指导全省煤矿集体学习“一规程三细则”659班次、受众66387人次,网络学习57586人次。四是加强煤矿应急管理。评定矿山救护队伍特级队1支、一级队1支、二级队7支、三级队6支。五是推进煤矿安全信息化建设。实现生产建设煤矿安全监控、人员定位、工业视频“三大系统”100%联网和远程在线监控。
“十三五”期间,全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比“十二五”减少175起、下降78.8%,死亡人数同比减少389人、下降84%,百万吨死亡率同比减少0.829、下降71.9%,全省煤矿连续2465天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