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的通知》要求,根据“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能力 助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系列专题培训工作安排,3月21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举办应急管理大讲堂—-《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专题讲座,邀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正司局级安全监察专员张文杰进行授课,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贡凯青主持讲座。
张文杰以《企业负责 地方监管 国家监察》为题,从煤炭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形势、《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综述,以及关于“企业负责”“地方监管”“国家监察”“法律责任”和今后煤矿安全生产等7个方面,对《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授课内容系统全面、说理透彻,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对深刻理解条例内涵、准确把握条例要求、切实做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会议指出,该条例全面总结了近年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是煤矿领域的一部基础主干法规,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影响深远。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将有利于全面规范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对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各煤矿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把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深入开展学习宣贯活动,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专家讲座、以案释法和岗位自学等方式,积极开展“学条例、懂条例、用条例”活动,并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条例主要内容,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各煤矿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认真组织本企业及所属煤矿对照条例开展自查自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规范监管执法,将条例作为日常监管执法重点,对不符合条例规定,特别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跟踪督促整改,切实推动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授课采取“现场+视频”方式,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及监管执法人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及各监察执法处有关负责人,煤矿企业有关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负责人等,共3200余人参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