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及早做好防汛备汛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严格落实防汛抗旱各项责任制。各地要不断完善党政共管、逐级包保的责任体系,夯实属地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继续实施省市县乡村五级党政领导包联防汛工作机制,逐级签订防汛责任书,汛前报上级防办备案。逐级明确河道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的行政、技术、巡查责任人和具体职责,针对流域性洪水、城市内涝、山洪灾害、台风风暴潮等,细化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巡查防守、抢险救援、转移安置等环节责任,持续把各项责任落实到最基层和最小工作单元,确保责任网络全覆盖、无死角。
在切实强化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方面,各地要坚持系统观念、实战牵引、科技赋能,建强各级防汛抗旱应急指挥体系,更好发挥牵头抓总、统一指挥和高效协同作用。各级防指强化统筹协调,细化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临灾预警、调度指挥、协同处置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方面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指导基层完善防汛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将隐患排查、预案编制、培训演练、巡堤查险、险情处置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调整充实各级防指、防办组成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指挥决策能力和参谋水平。
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水库和山洪灾害防御、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工程抢险、蓄滞洪区运用等专项预案方案,不断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同层级预案内容应各有侧重、有效衔接,特别是基层预案要力求简明实用,突出临灾预警和转移避险,体现先期处置特点。充分考虑各种小概率、高风险、超常规情形,完善极端天气和重大风险研判预警机制,立足断电、断路、断网等情况,明确“关、停、撤、转”和抢险救援措施。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强化重点地区短临预报和预警速报,将可能致灾的预警信息纳入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完善临灾预警“叫应”和跟踪反馈机制,推动形成隐患排查、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及时处置闭环管理。
深入开展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综合运用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全面组织排查水库、尾矿库、河道堤防、蓄滞洪区、穿堤建筑物、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风险区、城市低洼易涝区、重要引调水工程、涉山涉水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和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风险隐患,建立清单台账,逐项明确责任人、整改和管控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抓紧修建各类水毁设施和应急度汛工程,强化建设管理和质量控制,力争汛期前发挥效益。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行业特点,加强源头治理,指导做好电力、燃气、供水、交通、通信等领域隐患排查整改。
全力提升各类救援队伍实战能力。立足极端情况下实战需要,不断提升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加强与驻地企业防汛抗洪抢险对接,统筹专业抢险救援力量、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完善前置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方案。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各类有防洪任务的工程管理单位认真落实本部门本系统抢险救援力量,切实担负起本部门防汛抢险第一责任,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支持市县根据灾害特点、安全风险程度配齐配强应急救援力量,配备必要的防灾避险科技新装备,遇有突发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处置。各县乡对群众性抢险队伍登记造册,明确任务、责任人和联络方式,加强技能培训,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
“合理优化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根据当地防汛抗洪任务,参照有关储备定额,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加大投入,按照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增加储备品种和规模,提升应急物资保障服务水平。”河北省防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有防汛任务的工程管理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装备,确保“抢早、抢小”。汛前要完成物资集中维护保养,特别是对临近储备期限、仓储条件要求高、调用返还的物资要加密检查维护,确保始终处于良好待使用状态。
在持续开展培训演练和科普宣教方面,各地要加大暴雨洪涝灾害防范应对等知识技能培训力度,帮助防汛责任人和专业干部熟悉掌握责任区风险隐患、应急预案和应对组织、抢险救援、救灾救助等业务,提高应对处置能力。按照省防办要求,针对不同灾害情景,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防汛抢险综合演练和桌面推演,进一步磨合机制、完善预案、锻炼队伍。指导基层贯彻落实《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组织开展培训,健全实战化应急演练机制,汛前组织受威胁村庄至少开展一次防汛避险人员转移综合演练,确保群众知道何时转、怎么转、转到哪。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教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投放防灾减灾公益广告、设置宣传展板和安全避险知识专栏,推进科普宣教“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社会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