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 ||||
索引号: | 4/2024-00021 | 发文字号: | 国防减救办发〔2024〕6号 | 发文单位: | 应急管理部 |
所属机构: | 救灾和物资保障司 | 主题分类: | 救灾和物资保障 | 公文种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16日 | 发布日期: | 2024年03月18日 |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
关于印发《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
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国防减救办发〔202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减灾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为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掌握全国自然灾害情况,科学评估核定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为防灾减灾救灾提供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对原《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修订,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
202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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