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国家能源集团召开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专题推进会,传达国务院国资委有关通知精神,部署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国家能源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中国神华董事长王祥喜,集团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国电电力董事长刘国跃分别与所属上市公司中国神华、国电电力经理层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
国家能源集团大力推进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王祥喜指出,全面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明确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动力的关键举措和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要切实抓好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重点任务,统筹有序推行任期管理,科学合理设置契约目标,精准有效实施薪酬兑现,规范刚性实现岗位退出,推动集团公司在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方面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要扎扎实实推进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覆盖,加强组织保障,加大工作力度,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把进度目标落到实处,把闭环管理落到实处,高质量高标准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会前,国家能源集团党组印发了《国家能源集团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对管理职责、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考核与薪酬、选拔聘任与退出、管理监督等作出规定,明确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由集团党组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负责具体推进,企管法律部负责制定子公司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并进行业绩考评。子公司董事会负责聘任经理层成员,与经理层成员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并进行考核。经理层成员任期一般为3年。经理层成员薪酬标准由集团公司统一核定,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绩效年薪,任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任期激励。年度考核未达到完成底线,或主要考核指标未达到完成底线,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任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进行解聘,转任非领导职务、免职或降职。
国家能源集团把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要任务,将在各级子公司全面推行。子公司经理层成员首届任期统一从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按自然年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集团二级子公司今年6月底前完成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签订工作,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今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此外,集团还将结合实际对部分非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探索实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在会议现场签约的中国神华和国电电力两家公司,是国家能源集团煤炭和电力板块代表企业。中国神华是全球领先的以煤炭为基础的综合能源上市公司,实行跨行业、跨产业纵向一体化发展和运营模式。国电电力是国家能源集团控股的核心电力上市公司和常规能源发电业务的整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