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开征求《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
索引号: | 3/2023-00073 | 发文字号: | 发文单位: | 应急管理部 | |
所属机构: | 政策法规司 | 主题分类: | 政策法规 | 公文种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24日 | 发布日期: | 2023年07月24日 |
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开征求《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
基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促进合理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部组织起草了《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yjglbfyc@126.com。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54,联系电话:010-8393381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
2.关于《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应急管理部
2023年7月24日